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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短期访问多次往返签证签发对象扩大的公告 4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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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韩民国政府针对以观光、治疗、亲戚访问、参加各种活动、商务等目的短期访问韩国的中国人签发多次往返签证,其签发对象将做以下扩大。

□ 3年多次往返签证申请资格(停留资格为纯观光,有效期为3年,每次可停留30日)
- 具备医生、律师、会计师等国家公认资格的专门职业人员
- 大学(包括专科大学)的专任讲师以上的教员及小学、初中、高中教师
- 公馆长承认的知名艺术家、演艺人及运动员
- 曾作为带领团体观光游客的专门旅行社的导游入境韩国并无非法滞留等犯罪记录者
- 访问韩国或OECD国家2次以上并无非法滞留等犯罪记录者
* 不包括济州岛免签入境以及团体观光访问
- 曾以医疗观光签证入境韩国并无非法滞留等犯罪记录者
- 能证明个人资产达500万元以上者(房地产、金融资以及本人所有企业)
- 中国公务员或国有企业职员
- 向韩国投资100万美金(10亿韩元)以上的企业的高层管理人员及职员
- 与大韩民国通航的定期航空公司•船运公司的职员
- 持有国际通用信用卡金卡以上的优秀客户
- 月收入5,000元(年收入60,000元)以上者
- 年满55岁以上领取退休金的退休人员
- “211工程”重点大学毕业生
- 在中国企业联合会发布的中国500强企业的处长级以上人员或在职时间超过6个月的人员

□ 5年多次往返签证申请资格(停留资格为纯观光,有效期为5年,每次可停留30日)
- 曾获得过短期一般(C-2,C-3)多次往返签证者

□ 1年多次往返签证申请资格(停留资格为纯观光,有效期为1年,每次可停留30日)
- 曾以个别观光访问过一次韩国或其他OECD国家并无非法滞留等犯罪记录者
* 不包括济州岛免签入境及团体观光访问